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人员的考试晋升和奖惩制

    为了加强紧实验人员的培养与合理使用,掌握他们工作中的表现、态度和成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工作管理水平。结合院有关文件,特制定我系实验室人员考核、晋升和奖励制度。
一、 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
1、 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客观、公正、全面、科学。
2、 考核的方法可以上级评定、同级评定、学生评定等相结合。
3、 考核的内容应以实验技术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4、 考核的办法,由于实验技术人员结构的复杂性、承担工作的特殊性,对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以定性考核为主,即评审法。应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定量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 实验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
1、 学校或系每年应定期开展评选优秀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带动后进。对有突出贡献者,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 以对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记录为依据,对优秀实验室技术人员,在工资晋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应优先考虑;考核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学校标准,工资提前晋升一级。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实验技术人员,应指出他们工作中的不足,给予批评、教育,在工资晋升时应暂缓执行,在职称评定时应暂缓评定。
4、 对实验技术人员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严惩,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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