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考试制度

生物科学是以实验为主的学科,实验课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力的培养。而实验课的考核与考查,是检查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综合能力的主要方法之一。由于生物科学各专业的特殊性,考核与考查方法无法制定统一标准,由各实验室自行拟定。但必须做到: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为依据,实验课单独考试或考查;凡列入教学计划开设的生物专业理论,都必须实验课必修课程,都必须制定出严格的考试或考查方法。

一、考试内容可分为理论与操作两部分。理论部分应包括:实验原理、材料的准备与技术处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与使用方法,实验技术等。操作部分包括:材料处理方法选择、仪器选择、实验技术选择、实验结果的观察、分析与讨论等。理论部分考试应用闭卷考试,操作部分考试原则上按抽签方法。各科实验室应逐步建立实验课考试试题库,由题库生成考试试卷及题签。

一、 实验课考试的组织工作如下:

1、 学期末各实验室应将考试科目、考试班级、人数、试卷或实验操作地点上报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2、 各实验室的实验课理论考试试卷和操作考试题签上报教务处实验科,经其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3、 考试完毕,由系统一组织阅卷,考试成绩由系统一报到教务处。

二、 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补考,鉴于实验课的特殊性,不另行安排补考时间,补考学生随下一届学生一起参加考试或考查。

三、 实验课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与有关考试工作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教学工作规则》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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